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丝路风情

第一百二十六章 盛静宜和刘家琪离婚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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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当事人户籍属于吴兴,官司在吴兴开庭,而当时规定江苏律师不可以到浙江办案,因此郑毓秀又委托浙江律师沈尔乔到吴兴法院起诉,自己则在背后操作。

刘家琪则委托张康培律师辩护。

开庭数次以后,法院要求双方和解。

连老爷刘顺生也有意让他们和好,认为这样一来,便可省去赡养费。

因此,他便申请同居(同意和好)。

得知刘家琪申请和盛静宜和好,肖雅可不干了。

她对刘家琪说:有她没有我。

有我就没有她。

如你和她和好,从此,我们桥归桥,路归路,不要再来往了,从此一刀两断。

刘家琪无奈地说:好好好,我去法院撤销和好申请。

这样一来,理便在胜的一方。

盛的律师郑毓秀说:申请同居并非真意,乃有意遗弃。

当时在法律界大家都畏惧郑毓秀,因为她总是不按照常理出牌,往往是抓住一点,不及其余。

盛开出的赡养费高达六十五万元,让刘家琪无法承受。

而盛静宜知道刘家兴、刘承干的为人,就委托朋友请刘承干和刘家兴帮助调解。

刘承干笑着对刘家琪说:总的来看六十五万大洋数字是不小,但你仔细想想,毕竟是你的骨肉,刘家的后代。

两个小孩培养到十八岁,一年的抚养费一个要多少?

加上上学,以后她们出嫁的嫁妆,这样算算就不多了。

尤其是嫁妆更没有标准。

我们姑妈出嫁时“十里红妆”,这是个说明概念,几个六十五万都不止。

不是我站着说话不腰疼。

依我看呀,六十五万并不多。

嘿嘿。

刘家琪皱着眉头说:我又没有六十五万,这钱从哪里出呀?

刘家兴说:毕竟是刘家孩子,那只得从家里账上支出。

尽管官司打赢了,孩子的赡养费拿到了,但终究治疗不了盛静宜内心的创伤。

她输掉了人生。

盛静宜整天沉默寡言,也不见她终日在房中,口里不断地自说自话,:嘿嘿,我不想嫁人了,我不再嫁人了。

我下辈子一定要做个男人。

嘻嘻。

我天天就是去和女人玩,一天玩好几个。

嘻嘻。

盛静宜那时已经很怪癖,极爱干净,一天到晚时刻要用肥皂洗手,洗头专有一个保姆侍候,饭菜放在长盆里送给她,必定要仆人倒走着进去,否则她说有灰尘飞起来飞到碗里。

不久,她吃了大把的安眠药,抛下了,两个年幼的女儿,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
那时,她才三十六岁,这是后话。

法院判定盛静宜和刘家琪离婚以后,肖雅堂而皇之的和刘家琪住在了一起,也无所谓娶不娶亲,也无所谓办不办婚礼,就住进了刘家,当起了大少奶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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