伴随着这声怒吼,一大摞厚厚的卷宗直接砸在了宋千夏的怀里。
巨大的力道让她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两步,这才勉强抱稳。
她抬起头,看到一个短发女人正冷着脸站在她面前。
女人看起来二十七化课成绩垫底,体能测试刚好及格,勉强混进了警局。
性格胆小怯懦,是个重度社恐。
跟人说话都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,遇到事情就只知道往后躲。
业务能力更是差得离谱。
抓小偷能把自己绊倒,做笔录能把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名字写反。
甚至有一次出警,被一只流浪狗吓得爬上了树,还得靠消防队来救。
因为这些光辉事迹,原主在刑侦支队成了彻底的笑柄。
大家都把她当个透明人或者跑腿的。
刚才那个骂她的短发女人叫林婉。
是刑侦支队的老资格了,也是被局里硬塞给原主当带教前辈的人。
林婉原本就看不上原主这种花瓶,加上原主确实太笨,所以对她非打即骂。
什么脏活累活都往她身上推。
宋千夏理清了前因后果,长长地吐出一口气。
她看着怀里那起码有五斤重的资料,嘴角抽搐了两下。
前世她可是让整个国际刑警总部都头疼的顶级罪犯。
别人花几千万美金都请不动她出手敲一行代码。
现在居然沦落到被一个基层小警员呼来喝去的地步。
这落差,比从珠穆朗玛峰直接跳进马里亚纳海沟还要大。
宋千夏抬头环顾四周。
入眼的是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正在拉警戒线。
不远处停着好几辆闪着红蓝警灯的警车。
旁边还有一辆写着“现场勘查”的面包车。
几个穿着白大褂、戴着口罩手套的人正提着箱子在现场进进出出。
这就是警局的日常案发现场。
换做以前,宋千夏要是看到这种阵仗,早就跑得连影子都没了。
毕竟她身上背着的通缉令,打印出来能绕地球三圈。
可是现在,她不仅不能跑,还得跟着这群人一起去查案。
这就好比你是个偷瓜的猹,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守瓜的闰土。
手里的钢叉还得用来去叉别的猹。
简直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,离谱到家了。
不过,既来之则安之。
宋千夏从来不是一个喜欢自怨自艾的人。
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,那她就好好活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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