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明河骑着自行车顺着县城的土路一路疾驰。
他并没有直奔火车站大厅,而是去‘从东屯进入县城的入口处’,从起点开始。
找人不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,得理清顺手。
根据王海给出的信息,胡秀春和张大妹是四天前下午三点多离开屯子的。
从东屯到县城,全凭两只脚走,年轻人脚程快也得三个多小时。
张大妹是个病号,走几步就得喘两口,中途还得歇息。
这母女俩就算再拼命,四个小时能走到县城就算烧高香了。
下午三点出门,四个小时后就是晚上七点到达县城,那会已天黑。
就算她们半道走运遇到顺风的驴车马车捎一段,到县城也得是傍晚。
她们必须得找个地方落脚睡觉。
县城住宿无非就那几种。
国营招待所,一晚上两块五到三块钱起步,还得要大队开的介绍信。
胡秀春走得那么急,上哪去开介绍信?
退一万步讲,就算她能混进去,手里满打满算也就那二十来块钱。
而且以胡秀春那抠搜过日子的本分性子,打死她都舍不得花这个冤枉钱去住招待所。
那就只剩下一条路。
不用介绍信、几毛钱就能凑合一宿的小旅社、大车店!
所以李明河从住宿入手,从县城入口一路排查。
.
.
.
.
.
.
.
.
.
.
.
.
几分钟后,一间小旅社找到了。
牌子上用红漆写着四个字:安平旅社。
李明河把自行车靠在墙边,推门走进去。
屋里面空间不大,靠墙放着一张桌子,一个干瘦的中年男人正坐在桌后面拨弄收音机,里面放着单田芳的评书。
中年男人抬头瞅了李明河一眼,见他穿着整齐,外面还停着辆崭新的自行车,贵客啊。
“同志,住店啊?”
李明河从兜里掏出香烟递过去:“老板,我不歇脚,跟你打听个事儿。”
中年男人接过烟,凑到李明河递过来的火柴上点着,吸了一口:“呼.
.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