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时的第三声更鼓,落了。
鼓声没响在耳朵里。
响在柴可掌心。
皮肉里那行旧字,随着鼓点一笔一笔发烫,烫得像有人拿线在她掌纹里走针。
街上最后一批灯笼全变了色。
红的。
不是灯笼该有的红,是血滴在纸上洅开的那个红。
红光里,墙根的纸人一个个立起来。
不用线牵,自己迈步。
安宁蹲在台阶上数。
“一百零六个。”她数完,摸出相机,“跟我照片一样多。”
“一盏灯笼换一颗针脚。”柴可说,“你拍的每一张,都在这条街上留了东西。”
安宁把相机抱紧了。
没说话。
掌心的命格角第二次开口。
这次是娘的声音。
“可儿,你爹那句是真的,但只真了一半。
轿里坐的不是我。
是会借我的嘴说话的东西。
它说什么,你都别应声。”
“哪一半是真的?”
角里断了。
断得很齐,像被人从中间掐掉的。
柴可握紧角,骂了一句。
她爹说别接,她娘说别应声。
一家人的遗言,全是别字开头的。
晋牧凑过来看她掌心的签名。
看了没三笔,他把手缩回去,指尖渗血。
左手在地上写:念不得。
“什么意思。”
晋牧又写:这名字念出声的人,喉咙会被墨封住,四十年说不出话。
写完,他抬手,指了指自己喉咙上的旧墨痕。
柴可懂了。
他念过。
所以他哑了四十年。
这个人的喉咙,就是这名字的价钱的收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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